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体会,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体会
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全文内容
1、十《小学教师专业标准》(试行)基本理念:(一)师德为先 热爱小学教育事业,具有职业理想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依法执教。关爱小学生,尊重小学生人格,富有爱心、责任心、耐心和细心;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自尊自律,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。
2、《标准》从四个领域对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提出具体要求。专业性和独特性强调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独特性,要求教师注重自身专业发展。生命教育突出学生的生命教育。教师要“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”,“尊重学生的人格”,“信任学生,尊重个体差异”。
3、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是教育行业的重要标志之一,它包含了三个层次:维度、领域和基本要求。本文将深入探究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内容和特点,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个标准。三个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核心是“三个维度”,分别是专业理念与师德、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。每个维度下都有对应的领域,领域数量在四至六个不等。
4、考小学老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要求呢?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。学历要求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,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。语言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》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,语文专业(个别地区幼儿园)要求到二级甲等。
5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“31”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,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进行了修订,于2008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。共计六条。
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及解读
1、教育部新修订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主要包括六个方面:爱国守法、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、终身学习。爱国守法。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。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2、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有爱国守法、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,具体有以下六个内容(2008年修订):爱国守法,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。
3、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“爱”与“责任”。新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共六条,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,“爱”与“责任”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。“爱国守法”——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。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,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。
4、师德规范是爱岗敬业;爱国守法;关爱学生;教书育人;为人师表;终生学习。爱国守法。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,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,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。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。
5、新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共六条,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,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。爱国守法--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。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,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。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,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。